山东郯城庙山中心卫生院旧恶未除又添新恶!!!
昨天我们收到山东郯城庙山村医发来的材料,举报庙山中心卫生院通知每个村卫生室交“维护费(网费)”800元/年,否则不给注册卫生室,村医们深知这笔钱不该他们交,在卫生院公共群对“窦院长”质问,但无人答复。



该村医向本平台反映:别的乡镇都是医院垫付的,庙山镇的要乡村医生自己交。现在庙山镇部分村医已经交了这笔由卫生院代收的维护费(网费)。


面对卫生院如此恶行,村医给他们市民服务热线打了电话进行了投诉,投诉结果还要等待。
一直以来,全国各地几乎都是强迫乡村医生个人缴纳卫生室运行各项费用,以不给审核、不给注册为借口相威胁,绝大多数卫生院是不给村医开具任何票据的,但是郯城庙山卫生院的领导底气十足,这种违反法规的收据他们给开了,而且还用的医院门诊医药费专用收款票据,胆子真大,明目张胆的抢劫后还给开个收条!

在国家卫建委网站,我们找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15)13号文件。

第九条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 (十八)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各地要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第十条明文规定: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
郯城庙山卫生院和全国其他地区向乡村医生乱收费的单位,是谁允许的、默认的?刘书记,是不是该派纪委去查郯城卫健委了?
卫柏兴平台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政府购买村医服务,村医的责任和义务只是提供服务,没有履行其他责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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