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660名村医向中纪委巡视组反映问题材料已签收。
诉 求 函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国务院各部委领导:您们好!
今天反映的是“老乡村医生”养老、医疗等待遇问题,这是关系“老乡村医生”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目前“老乡村医生”步入老龄阶段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更是“老乡村医生”热切盼望能够早日得到解决的问题。
请各位领导回忆历史,讲事实,公平公正,加快深入调研,给予大力支持,准于诉求。
一、中国乡村医生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一批回乡知识青年,通过政府组织培训或师承力学,在政府备案的赤脚医生的延续,从事中国农村公益性卫生工作,肩负着公卫防保,卫生宣传,计划生育,和基本医疗服务,
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的通知(81.24号文件)指出“凡经考核合格者,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发给乡村医生证书,原则上给予相当于当地民办教师水平的待遇”。原卫生部按文件精神把要求乡村医生的部分问题落实了,可是文件里提到的赤脚医生补助待遇部分问题却成了中国的历史性产物。
这批自六十年代就参加工作至今的“老乡村医生”,己经人数不多,都已是耄耋老人,都工作了五十多年,身已衰体亦弱,已无劳动能力,心力焦碎。
自新医改以来,强基层,保基本,弃老迎新,老退新进, 新给平台,老失时机,因年龄关系被迫强制下岗,有的地区每月给点生活补助终结了他(她)们几十年来辛勤耕耘的心爱职业,在物价上涨的今天当地政府仅给这点生活补助(还一拖在拖)远远不够我们的生活开销。
离开岗位,理应是人生安享天伦乐事之年,可是作为“老乡村医生”的心情一点也愉悦不起来。
随着时间推移,文明进步,经济发展,时代变迁,领导更替,“老乡村医生”应得保障却长期被搁置,在没有医保、养老保障的情况之下,被强行退出,生命生活得不到保护,残喘之年怎么办?现实摆在面前,这就是我们忧虑所在,急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老乡村医生”一生自始至终听从党的召唤、政府的分工安排,服从改革,从集体、到市场、后公立经历艰难三步曲,在一次次医改的进程中,“老乡村医生”配合政府每次走在前例,可始终没有得到妥善安置。
近十余年来,冒着被拦、截、卡、拘、关、恐吓的情况,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诉求,因无高层统一硬性政策,互相推诿,至今无果,这让时不待我的“老乡村医生”焦虑万分,思想一生悬壶济世,最后落得干事有人管,养老保障无人理的结局,“私企作坊”老板用人都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给于保障,唯有政府用乡村医生独无,让人心寒。
二、作为“老乡村医生”,操劳如履薄冰半个世纪,遵纪守法、立足农村、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自己最美好的人生,全部无条件奉献给卫生公益事业,其身份待遇过去现在未获得,国家政策支持正视,但分享不到经济发展的红利,就这样弃之不理,让其不明不白带着遗憾终身吗?
新医改一刀切,辞老纳新,忽略长期以来“老乡村医生”对三级卫生网底的强有力支撑,废止老中青传帮带,造成今天网底接不住現象,老百姓不满意,某些官员不分青红皂白,还含沙射影归咎在“老乡村医生”学历低无文凭身上,找理由转嫁颠污“老乡村医生”,不给待遇保障报酬,冤啊!
三、回想当年,回乡知青担任参与卫生文教工作,从此诞生了乡村医生和乡村教师,中国辽阔农村,在这两支队伍多年努力耕耘下,救死扶伤,扫除文盲,取得了可喜成绩,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肯定,深受全国人民欢迎和支持,中国的这一举措获得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赞扬,也影响着整个世界,发展中国家纷纷效仿,为人类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乡村医生、乡村教师这两个名字,是国家倡导命名,家喻户晓,其身份都是农民出身,扎根农村,服务农村,干的都是公益事业,两者分工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不同之 一:乡村教师是回乡知青,当时就可上岗,三尺讲台八小时、有寒暑假、星期天、节假日休息,年工时不超过200天。而乡村医生却是截然不同,同是回乡知青,还必须参加严格的学习培训、考核,技能实践,对症施治,不然人命关天,一年365天没有节假日、星期天,时常夜间也不闲,只要哪里有需要,随时随地无论白天深夜,酷暑严寒,山间田野,风雨无阻,食无定时,寝不安心,时时风险相伴,家人共担。不同之二:教育改革起步早,与政策适时并轨,民办教师在八九十年代,通过培训考试相继转编公务员待遇,衣食无忧,老有保障。而医疗改革走了许多弯路,乡村医生通过考试只从名称上赤脚医生转乡村医生再到全科医生改名而已,不给待遇政策配套,对国务院1981年专门为乡村医生颁布的24号文件,确认乡村医生具有中专水平,是知识分子,技术人员,脑力劳动者的批复反而被封存、废止,封存是不作为,废止更是推御责任。因为这批“老乡村医生”人还健在,为什么不在文件2016年废止前给予落实,让“老乡村生”,几十年来的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而且完全被游离于社会福利待遇之外,就这两点的鲜明对照,乡村医生乡村教师都是老退,就有了天地之别,同样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贡献,要说付出乡村医生比民办教师有过之而不及,到老了一个是无条件退出,一个是有保障退休,这样对待做法公平吗?能得人心吗?
法律公正、资源共享、分配均衡,“老乡村医生”保障在哪里?
鉴于以上情况,特向中纪委巡视组和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以下请求和建议:
1、健康促进法、38号主席令颁布,6月1日生效施实,已经过去将近半年了,渺无音信,请巡视组督促卫健委和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健康促进法,加快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加速解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乡村医生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证齐全,原来连续在岗,因超龄被强制退出的,由赤脚医生延变而来的“老乡村医生”的退休养老问题。
2、请求巡视组督促卫健委及相关部门按健康促进法相关条款的认定,乡村医生是医疗卫生人员,给被强制退出的“老乡村医生”办理正式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并统一颁发退休或退出证书。
3、鉴于目前全国物价大幅度的上涨,且“老乡村医生”年龄偏大,体弱多病的状态,原有的医龄的补助,已经远远不能保障,生活和治病所需的费用,所以我们原来连续在岗因超龄被强制退出的“老乡村医生”强烈呼吁要求巡视组督促国家卫健委为“老乡村医生”做主,协商政府提高退出养老补助至实际行医年龄x80元至100元以上。
4、请求巡视组督导卫健委及相关部门制定落实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政策时,对持有三证齐全,原来连续在岗因超龄被强制退出的“老乡村医生”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因为这批“老乡村医生”是几十年如一日在岗,为国家卫生事业作出巨大贡献的。
5、请求巡视组督导卫健委及相关部门,将从2009年——2020年克扣、截留的公共卫生补助补发给乡村医生。
尊敬的巡视组领导,这是“老乡村医生”的呼吁,请求,和建议,热切期盼着巡视组能有效的工作督促卫健委和国家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健康促进法,给“老乡村医生”带来美好希望和结果。
请国务院各部委为“老乡村医生”主持公道,秉承客观历史事实,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合理精准定位,(谨请某些专家教授摘下有色眼镜,正视客观历史事实,承认“老乡村医生”几十年如一日,二十四小时待岗,是在政府部门领导下,有组织机构,有单位执业范围许可,有公益行事任务,放弃歪曲乡村医生不是医生是农民,硬把乡村医生定格在根本挨不着边的,自谋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错误论调),打破死规,遵照国务院1981年24号文件对乡村医生的认定,按2019年12月28日颁布的,健康促进法38号主席令提出的,完善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的精神,敢于担当责任,打破霸王条款死规,真心实意公平公正,由国家层面制定出台统一政策和细则,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为“老乡村医生”争取合法权益,妥善安置,安度晚年。
辽宁省全体老村医!(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