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不如丐帮,云南昭通给村医的养老保障或者补助一年600元!!!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昭政办发(2019)73号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及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5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退养政策,建立健全乡村医生队伍退出补充机制,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补助对象及办法
(一)在岗乡村医生
1.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的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聘人员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其签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其参保前的服务年限按每6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2.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岗乡村医生,按照服务年限每年6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3.乡村医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应当办理退出手续,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对确因岗位接续困难或有一技之长需要继续聘用的,办理退出手续后,可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退出人员业务能力、健康状况,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返聘使用,返聘的乡村医生纳入协议管理,但不再享受在岗乡村医生财政补助和超龄部分退养补助。
(二)离岗乡村医生
1、补助对象。现具有昭通市户籍,在原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已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
以下情形不享受退养补助:因刑事犯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被辞退、开除的;2015年7月22日以前死亡的;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自动离职的。
2、服务年限的计算。以自然年为单位计算,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6个月以下不予计算。服务年限计算到退出乡村医生工作时间为止。连续服务年限的计算方式为:补助象退出村卫生室的时间减去参加乡村医生工作的时间。非连续服务年限的计算方式为:以实际在村卫生室工作年限界加计算,但每个时间段的连续服务时间必须满12个月。
3、补助标准。按照服务年限给予600元/年的一次性退出补助。
4、身份认定原则。以县市区为主,乡镇(街道)负责,接照“尊重历史、公开公正、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原则,实行 “原始材料证明与组织查证相结合”的认定办法,各县市区成立工作组,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初审、公示公开、资格复核、公示再复核、登记造册、逐级上报等程序进行。具体实施方案由县市区制定。
二、资金安排
(一)离岗乡村医生退养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市级和县级按1:9的比例承担(镇雄县市级不承担)。
(二)在岗乡村医生退养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县级统筹解决。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将做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及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作为深化基层医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政策宣传。坚持正确的论导向,大力宣传做好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及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认定办法等,使广大乡村医生了政策,积极响应支持。卫健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宣传部门要正确引导社会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及离岗乡对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政策性骚、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认定和办理。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骗取补助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资格,并追回补助。对认定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导致问题多,甚至补助无法发放的县市区,将依法、依规、依纪追完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时限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内完成在岗乡村医生参加社会保险工作2021年内完成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2019年11月13日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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