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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 2017-12-29至2018-01-27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17年12月29日 10:21:28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1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公民的健康权利与义务第三章 促进健康的主要措施第四章 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组织与提供第五章 医疗卫生人员第六章 药物保障第七章 筹资与支付第八章 综合监督管理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的规定,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制定本法。 第二条 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第三条 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为公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全社会应当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公民提供公平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和保障公民健康。重点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 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 第五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协调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制定过程,组织实施促进健康的规划和行动,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本地区的公民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第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接受监督。 第八条 医疗卫生人员是公民健康的守护者,担负着治病救人的使命。全社会应当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医疗卫生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第十条 国家重视和支持医学科学研究,鼓励和推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和医学研究成果,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 国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不断改进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技术与服务,开发适合基层和边远地区应用的医疗卫生技术。 第十一条 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作用。 第十二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国家扶持和促进边远贫困地区开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第十三条 国家对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对外交流合作。 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公民的健康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健康权。 国家和社会依法实现、保护和尊重公民的健康权。 第十六条 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第十七条 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二次审议稿)

基本医疗卫生与促进法(二次审议稿) 2018-11-01至2018-12-01 来源:中国人大网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常委会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12月01日。 2018年11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 (二次审议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第三章 医疗卫生人员第四章 药品供应保障第五章 资金保障第六章 健康促进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健康促进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 第四条 公民享有健康权。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 第五条 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公民提供公平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完善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督管理等制度。 第六条 国家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制定过程,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全社会应当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有关的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依法接受监督。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和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康产业,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用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条 国家支持医学科学研究,促进医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鼓励推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国家发展医学教育,完善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医学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医疗卫生人才。 第十一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分工合作,为公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十二条 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第十三条 国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事业。 国家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第十四条 对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开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一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第十六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以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国家加强以县级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2019-08-28 至 2019-09-26 浏览字号: 大中小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9年08月27日 13:49:40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9年9月2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二次审议稿,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栗战书委员长赴云南调研,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的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上海、浙江、广东、河南调研,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地方有关部门、医疗机构等方面的意见,并就草案中的主要问题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7月29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8月16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审议。现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主要问题的修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发展和应用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有利于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建议增加相应规定。有的常委委员建议进一步促进医学基础科学研究和临床医学技术发展。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在总则中明确国家鼓励医疗卫生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二是明确国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诊疗、远程影像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三是明确国家加强医学基础科学研究,支持临床医学科学技术发展。(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二、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社会公众提出,应进一步增加“强基层”的内容,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采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措施,使医疗卫生人员下得去、留得住。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在总则中明确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二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三是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四是增加规定,国家采取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五是明确国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养老政策。(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  三、有的常委委员、代表、部门建议增加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在职业病防治、预防出生缺陷、社会急救、精神卫生等方面增加相应规定。有的地方提出,应当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扩大本地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二是增加促进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的内容。三是增加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和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四是增加规定,国家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治疗精神障碍。五是增加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内容的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医疗服务的具体范围、内容。(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四、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体现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坚持预防为主,全方位保障公众健康,充实老年人健康服务、爱国卫生运动、体育健身公共设施建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促进健康的内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已有的与健康有关的食品、环境、健身、心理、生活方式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健康促进的有关内容,对草案作以下修改:一是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国家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水平。二是增加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采取措施完善对老年人的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三是增加规定,国家推动长期护理保障工作,鼓励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基本护理需求。四是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卫生与健康活动,依靠和动员群众控制和消除健康危险因素。五是明确国家加强体育健身公共设施建设。六是增加规定,国家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其经营活动持续符合国家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需要说明的是,“健康”是一个涉及内容广泛的概念,本法主要是从与医疗卫生有关的健康促进角度作出必要的规定,不宜也难以把与“健康”有关的各方面内容都在本法中作出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七十七条)  五、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建议增加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内容,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增加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的规定,明确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二是增加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等优惠政策。(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  六、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对试验性医学研究、医疗器械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明确举办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明确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试验性医学研究应当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并取得知情同意和伦理审查同意。二是整合有关内容,增设“医疗卫生机构”一章,明确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出资人分配收益,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增加规定,国家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制定完善医疗器械的标准和规范,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水平。(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七、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增加对医疗卫生人员违反医学伦理规范的法律责任。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增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法律责任。二是加大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分配收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是增加规定在开展医学研究或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违反医学伦理规范的法律责任。(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第一款)  八、有的常委委员、代表建议做好与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的协调,避免重复。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删去涉及两法的一些具体规定,对有关制度作衔接性规定。  此外,还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2019-08-28 至 2019-09-26 浏览字号: 大中小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9年08月27日 13:49:40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9年9月2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二次审议稿,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栗战书委员长赴云南调研,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的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上海、浙江、广东、河南调研,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地方有关部门、医疗机构等方面的意见,并就草案中的主要问题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7月29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8月16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审议。现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主要问题的修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发展和应用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有利于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建议增加相应规定。有的常委委员建议进一步促进医学基础科学研究和临床医学技术发展。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在总则中明确国家鼓励医疗卫生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二是明确国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诊疗、远程影像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三是明确国家加强医学基础科学研究,支持临床医学科学技术发展。(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二、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社会公众提出,应进一步增加“强基层”的内容,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采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措施,使医疗卫生人员下得去、留得住。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在总则中明确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二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三是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四是增加规定,国家采取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五是明确国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养老政策。(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  三、有的常委委员、代表、部门建议增加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在职业病防治、预防出生缺陷、社会急救、精神卫生等方面增加相应规定。有的地方提出,应当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扩大本地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二是增加促进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的内容。三是增加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和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四是增加规定,国家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治疗精神障碍。五是增加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内容的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医疗服务的具体范围、内容。(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四、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体现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坚持预防为主,全方位保障公众健康,充实老年人健康服务、爱国卫生运动、体育健身公共设施建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促进健康的内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已有的与健康有关的食品、环境、健身、心理、生活方式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健康促进的有关内容,对草案作以下修改:一是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国家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水平。二是增加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采取措施完善对老年人的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三是增加规定,国家推动长期护理保障工作,鼓励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基本护理需求。四是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卫生与健康活动,依靠和动员群众控制和消除健康危险因素。五是明确国家加强体育健身公共设施建设。六是增加规定,国家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其经营活动持续符合国家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需要说明的是,“健康”是一个涉及内容广泛的概念,本法主要是从与医疗卫生有关的健康促进角度作出必要的规定,不宜也难以把与“健康”有关的各方面内容都在本法中作出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七十七条) 五、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建议增加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内容,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增加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的规定,明确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二是增加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等优惠政策。(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 六、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对试验性医学研究、医疗器械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明确举办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明确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试验性医学研究应当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并取得知情同意和伦理审查同意。二是整合有关内容,增设“医疗卫生机构”一章,明确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出资人分配收益,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增加规定,国家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制定完善医疗器械的标准和规范,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水平。(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七、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增加对医疗卫生人员违反医学伦理规范的法律责任。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增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法律责任。二是加大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分配收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是增加规定在开展医学研究或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违反医学伦理规范的法律责任。(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第一款)  八、有的常委委员、代表建议做好与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的协调,避免重复。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删去涉及两法的一些具体规定,对有关制度作衔接性规定。  此外,还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声明:尊重知识与劳动,转载文章或提取相关内容需经【卫柏兴说医改】同意,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无限责任!

山西文水派出所半夜电话惊魂致村医八十八岁老母亲大小便失禁

近日山西文水县乡村医生王振英向本平台反映:“有关当地派出所半夜给他打电话导致他八十八岁的老母亲大小便失禁一事”,他对此很愤怒和不理解,派出所有什么事白天不能说,非得半夜打电话?下面为他本人自述和一些村医的签字。 我是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的老赤脚医生,当时,我们遵照毛主席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有幸成了一名农村的医生。 我们没有节假日,工作更不分昼夜,不论风霜雨雪,只要有病人,随叫随到! 遇有疫情,我们总是冲在疫情的最前线,把生死置于度外。 我们用一把草,一根针,让农民花极少的钱,甚至不花钱,防病治病!受到了群众的广泛称赞!连世界卫生组织也举起了大姆指! 我们的所作所为受到了群众的认可! 2014年,党和政府关注我们,下达了一个文件,即达到六十岁以上,且连续在卫生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且退出的村医可享受每月的生活补助款! 当时,因为我们的不够龄,没能享受上。 我们够龄后,找过相关部门,要求给予生活补助款。 我们上访过卫健局,医药集团,县政府,市政府,市卫生局,真不知道多少次,我们似皮球,被踢来踢去。 不是上级没政策,就是县财政紧!以各种理由推脱。 如今,我们文水县还有六十多位至今没一分钱的生活补助款。 同在中国,同生在文水县,同是当年的赤脚医生,为何是两重天?为何要两种态度去对待呢??? 我们在万般无奈,被逼的情况下,四月十三号,十四号我上访了省卫健委。 令我想不到的是,十三号就接到了我村治保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村主任让我马上回家。 我没有回,是十四号晚七点才回到家的。 第二天上午,我去了村委会,等了近两个小时,没见着村主任的面。 我再没找过他。 两日后,深夜十一点多,我们全家被电话惊醒!是我们村治保主任打来的,询问上访之事,之原因,我作了解释!后挂了电话。 不到五分钟,派出所所长又打来了电话。 我问我犯了什么法?半夜三更来骚扰? 他说是了解一下上访的原因及情况。 我母亲八十八岁了,身体一直很好!虽两腿由于凤湿,行走不便外,大小便完全能够自理,。 也就是这深夜电话,我母亲从睡梦中惊醒,忽然坐起来,连声问我怎么了?怎么了? 第二天起床后,我全家人发现我母亲大小便失禁,被褥让屎尿滚的不成样了!至今还是如此。 我向所长他们提过,关于我母亲惊吓一事,要求住院,遭到了拒绝,并说我借机讹人。 令我想不到的是五月十号上午十一点,乡人大主席电话让我到我们村主任家,我去后发现在坐的有乡党委书记,乡长,乡人大主席,村主任,付主任。 他们一直对我进行威胁,乡长,村主任并说,以后去哪儿先与他们打声招呼!被我严厉拒绝。 硬的不行来软的!又以高利诱惑我,让我以后别上访。 十一号上午,派出所所长,还有两位不认识的人,村长,付村长,在场,照施威胁,利诱! 他们的违法此举,已激起了文水县所有老赤脚医生的愤怒,明确表示,赤脚医生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话,将会举行一场声势浩大的省政府大上访! 我们不明白,十号那天,文水县卫健局局长也到场了,就因张以前曾任过广西城乡党委书记,他们就私设公堂,对我进行威胁,利诱!逼我就范,以后不再上访吗? 我省上访违反了国家的那项法律法规?违反了国家的那项信访条例?按派出所所长所说,是省公安厅让他询问的,怕不法分子以上访之名搞破坏! 天哪!这是什么理由?中国所有上访人员都以不安稳,破坏分子看待,国家设立信访局,是摆设吗? 违法违纪,到底是谁?我们这些老赤脚医生強烈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合理的给予处理!并强烈要求卫生部门不折不扣地去执行卫生促进法,与主席的三十八号令!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让村医无后顾之忧,为农村的防病治病做出贡献! 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当年的赤脚医生的养老问题,这关系到农村的村医是否会后继无人!迫在眉梢!!! 本人上述绝无夸张,绝对真实!若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王振英!

卫柏兴有没有把村医反映的问题反馈给中纪委?

近日网上有传言说“卫柏兴和平台根本就没有把村医和基层医改的问题反馈给中纪委,全是卫柏兴平台自导自演刻意给卫健系统和村医群体看的一出戏,尤其2018年去中纪委大院与中纪委相关领导交流更是无稽之谈”! 这两年多来中纪委对医疗行业和卫健系统的反腐力度越来越大,重拳出击频次越来越高,许多卫健系统的官员和医院院长纷纷落马。基层稳、村医稳,扶贫成果才能得到有效巩固,两会上最高领导人发出了“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最高指示,村医待遇和养老问题指日可待,“健康中国”正在朝着预定目标稳步前进。在这个时候有人跳出来刻意抹黑卫柏兴和平台就是“司马昭之心”,此传言发起者不论是潜在网上使用假名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招安”一些村医,卫柏兴平台首先声明这是一个“谣言”,谣言浏览500次或者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的,法律规定为是诽谤行为“情节严重”!,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当年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张敬礼就因为指挥他人做类似的事情,虽然匿名但IP地址被锁定而后被抓。 下面我们就简单叙述一下2018年去中纪委大院的经过,让关注本平台的同志也看一下造谣者的用心和荒诞的造谣逻辑。 2018年10月,我们第一次收集村医公卫经费被克扣的数据用时十天,共19个省份,1182位村医,服务人数为291.71万。当时按国家政策应发公卫补助金额共4.3465亿元,村医实际收到的公卫款为5746.62万元,克扣截留3.7719亿元,克扣截留率高达86.78%,克扣比率高得惊人! 中央财政与省财政的补助款是年年足额到位,克扣截留主要表现在县乡两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并且中央要求村医的补助款每年要先预付80%给村医,余下的20%留作考核,但全国极少有地区预付80%补助款,很多地方一分不给,全留作年终考核后再发放,然后依各种考核不合理扣分为由,克扣截留公卫款。村医的公卫款即使因考核不合格后不发放,这个资金的应该归还国库。 据当时我们收集以湖南、广东、贵州、江西、湖北、广西、黑龙江、四川八省为例,每个省份都有几十亿元的克扣补助资金下落不明,按农村人口计算,全国克扣的资金高达上千亿。随着农村城镇化比率上升,有不少人虽然户口是城镇居民,实际上还是由当地村医在进行服务,所以数值远远大于目前测算结果。 中纪委的同志收到我们这些数据和分析两天后,电话邀请卫柏兴带上村医代表去中纪委大院交流,2018年11月12号上午九点在东门由他们指定人员引领下进了中纪委大院办公楼。这位引领我们的同志指着“大院”自豪的说:“别看咱们这个地方不大,不显眼,好多大老虎都是从这里揪出来的。” 中纪委参与交流的共三位同志,两位边看我们提供的材料边问,第三位同志在做交流记录。他们衣着朴素、简洁,但气场十足,令人敬畏!整个楼道时时能听到电话铃响,但并不感觉到吵,反而产生一种令人生畏的静。 在交流中我们方知那个时候中纪委已经盯上医疗行业包括基层医改存在的腐败问题,问的问题很专业,包括他们到下面调查时遇到的“刷白墙、堆盆景”等现象如何识别?一一虚心向村医代表进行了请教。 前后交流两个小时左右,下电梯时,他们说“我们非常感谢你们提供的数据和建议,希望后面能提供的更多,在医改的问题上如果有据在,我们对他们(腐败分子)可能比你们力度要好一些。”我们被他们诙谐的语言逗乐了,卫柏兴说“我们说一万句不见得顶你们一句。中国医改目前核心就是反腐,只有中纪委出重拳多重打击才能挽救中国的医改!”(到目前为止中纪委说到做到,医改领域反腐力度越来越大,今年会更大) 临别时村医代表说:“我们来京就是相信党和政府,相信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抓”!中纪委的同志听到一个村医有如此觉悟,回身深情握手说“请相信党和政府”。一直送到东门门口外再三握手惜别。 中纪委是全国最高权力的反腐机关,一般人没事都不可能在门口停留超过一分钟,不用中纪委的同志说,我们也会主动配合把手机和其它按规定要求的电子设备交由其暂管。谈完后拿到手机在院子里时,村医代表是提出来想合张影,但其中一位领导说“抱歉啊,我们有纪律,请理解!”谣言中说我们没有任何影像或者合影,说这话可能连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或者故意糊弄一些基层卫生人员不懂这些常识恶意制造矛盾挑事端。 回来后我们紧跟着又做了第二次调查数据收集,当时共收到18个省份1047个卫生室村医提供的公卫数据。服务人口涉及221.98万人,按国家政策应发公卫补助金额共3.3074亿元,村医实际收到的公卫款为4560.15万元,克扣截留2.8514亿元,克扣截留率高达86.22%(第一次为86.78%),两次数据比率几乎相等,惊人的相似!这个数据我们分析后也递交了上去。 2019年3月,这些数据和分析产生了一定的轰动效应,各省卫健委就公卫等经费从上到下展开自查自纠,但唯一不好的就是到下面变了味,不知道是不是卫健委的某些领导有意而为之把数据名单者信息泄露给了地方?只有少数地方认真展开了自查自纠,其它地方的卫健委就是拿着数据名单挨个威胁、恐吓提供数据的村医,江西、广西两地卫健委在这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以上就是当时事情的经过皆属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卫柏兴说,没有人敢拿中纪委的事公开欺骗!(还有一些包括短信、电话等其它材料就不在文章里公开了,保密觉悟还是要有的) 我们也在同时收集证据,如果有些同志在其它地方发现继续造谣线索,欢迎向我们举报!

南充市村医对拟出台养老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不满意/

南充市卫健委有关当地村医养老的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南充市的村医了解公示内容后感觉非常不满意,一些村医自发到上级单位准备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当地卫健部门领导给予解释,这是一个公示的征集意见,公布出来就是让大家提建议和看法的,5月23号之前都可以通过邮件来提交所述。下面是具体内容。 南充市卫健委有关征集村医养老意见或建议邮箱: 251309458@qq.com 截止日期为5月23号,请大家积极参与! 文章来源: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征求《南充市建立村医养老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 南充市建立村医养老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1〕6号)等文件精神,妥善解决村医保障问题,结合南充实际制定了《南充市建立村医养老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稳步推进;坚持物证为主、调查为辅、参考人证;坚持严格标准、分类补偿、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建立完善村医保障制度,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工作任务 本方案所指村医是在我市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具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赤脚医生证、乡村医生证、乡村(中)医师证、中医医师证、乡村医士证、乡村医师证、卫生员证、护士执业证、医师执业证、乡村接生员(助产士)证之一的人员。 (一)关于落实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政策 1.村医退出年龄 年满60周岁(年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的村医均应退出村医岗位。 2.补助条件 享受村医生活补助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未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且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村医。 (2)具有南充市农业户籍,或原属农业户籍因地域划转、征地拆迁或购买城镇户口转为非农户籍且健在的。 (3)若没有上述相关证件的人员,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调查核实能够认定为村医的应纳入补助范围。 3.服务年限计算 在原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含村改居的原村卫生室)累计实际服务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中途离开村医岗位的年限不计算在内。 4.生活补助标准 村医每服务一年补助10元,根据其实际累计服务年限(统计至60周岁止)按月定补,即:每月补助金额=10元×服务年限。 5.补助资金安排与发放 符合补助条件,且年满60周岁已退出村医岗位的,才能领取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退出村医的生活补助从文件施行之日次月起按“一卡通”管理方式实行“打卡”发放。 (二)关于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政策 1.补助条件 享受村医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应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1)具有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2)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在注册村卫生室执业,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参加养老保险方式及补助标准 鼓励引导在岗村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县(市、区)财政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年个人最高档次缴费标准的40%予以补助,个人缴费低于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档次缴费标准的不予补助。 对已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村医,不再享受按实际服务年限退出村医补助政策。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办理。当事人年满60周岁退出村医岗位不能立即领取养老保险金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按在岗村医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标准执行,到可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时间止。 选择在岗村医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政策的,对中途断缴养老保险或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的村医,造成60周岁时不能领取养老保险的,财政不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助,也不能享受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政策。现任村医不再从事村医工作或因其它原因等被注销执业资格的,自离开村医岗位或被注销执业资格的次年起不再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政策。 3.补助资金安排与发放 缴费补助实行凭证报销制,即村医在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后,凭当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到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标准申领补助。所需资金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建立完善村医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基层医改、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2021年7月31日前,各县(市、区)要将工作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严格程序标准。认定工作要按照个人申请、村级(社区)登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公示上报、县(市、区)卫健部门审定的程序,对村医身份和服务年限进行认定。因政策性迁移和结婚等原因户籍迁移到外地的符合条件人员,向原村卫生室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2021年10月31日前,各地要全面完成相关清理认定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村医退出生活补助和在岗村医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等相关经费纳入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予以保障。根据退出村医和在岗村医不同的补助标准,各地要立足实际,及时制定具体的补助资金发放办法。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工作标准流程,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村医养老保障工作推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动不力、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长期有效。国家、省、市若出台新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多名村医控诉江西卫健委不作为,国家卫健委踢皮球

前几日本平台接到江西多名村医联名控诉江西卫健委多年不作为,所遇不公反馈到国家卫健委同样被来回踢皮球之事。在说此事之前我们先来简单看一下有关张煜医生最新动态的小插曲,昨日张医生对媒体又一次公开表态,如果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不接受公开辩论挑战,张煜将写文章、开直播等,向更多人解释真相。 不论医疗圈子还是相关部门水军如何在网上黑张煜,本平台绝对力挺张医生的正义之举,因为医疗圈子尤其医生手中“笔”的确需要严格进行监管、监督,其黑(大处方、大检查等)程度甚至比张煜所述还要恶劣。 所以张煜此举完全是被卫健委逼出来的,当然也是正确的。 如果他选择沉默,结果只有一种可能“背负自我炒作诋毁L医生,然后职业前途直接被卫健委黑掉”! 那么江西多名村医联名控诉本地卫健委和国家卫健委又是何因?简单概括就是这些乡村医医生经过多年努力考取了执业医师证,但江西卫健委在发给他们的执业医生证书专业一栏中标注的是“乡村医生”。 第一、我们先不谈江西省卫健委错与不错,国家在医学中专学历、高等院校学历等专业方面没有乡村医生这个专业,江西卫健委把乡村医生群体通过努力考取执业医师证的专业还定位为乡村医生,足以证明江西卫健委对乡村医生这个行业是多么的歧视!乡村医生专业类别还有“临床”? 第二、乡村医生通过再教育拿到了中专学历,参加国家统一的执业助理或医师考试拿到了这个证书,这也是国家对乡村医生未来职业前途或晋升空间的一个政策利好和鼓励,就应该享受执业医师法的保护。江西卫健委这不是赤裸裸的歧视和打压又是什么呢?这样继续下去,谁还会愿意在基层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第三、目前看来他们拿的这个执业(助理)医师算是白考白拿了,所有的努力全是白费功夫,出了医疗事故也不受法律保护。这样一来严重打击一些想学习有上进心乡村医生,这与国家针对乡村医生再教育再学习的政策是严惩背道而驰,公开唱反调! 第四、江西目前这个群体大概有五千人左右,他们多年来诉求到县、市、省等卫健委、省政府和相关单位,其中也包括国家卫健委,但一直都没有解决。江西一个副厅长也承认是他们的错误,多部门也联合开过会讨论过,反映到国家卫健委,国家卫健委回复让江西卫健委去解决, 但实际性的进展仅限于开会讨论。 第五、对于自己制定的政策包括一些法律法规出现问题不去修改、更正和完善,如81年24号文件、2013(14号文),《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包括今年两会上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最高指示,卫健委把这些与乡村医生发展有利的文件、法规、指示要不废除掉,要么不落实。 通过上述我们就能看到卫健系统知错不改等行为是多么的霸道和荒谬! 第六、卫健系统压根就没有把乡村医生作为一个职业来看待,这也是这个行业多年来一直不稳定的根源 。 下面是代表们写的诉求: 标题:江西省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专业的医生请求修改专业注册的诉求 尊敬的国家卫健委,江西省政府,江西省政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领导: 我们是江西省(赣教职字[2005]5号)取得乡村医生中等医学学历,所学理论知识,西医的是临床医学专业课,中医的是中医专业课和中(西)医专业课;并通过国家统一医学考试取得了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由于现在大部分外省,如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城乡一体化已经基本完成,造成我们持有乡村医生专业的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无法注册,他们拒绝注册的理由是:他们认为乡村医生专业的江西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持有者就是乡村医生!禁止我们注册并对已侥幸注册者进行地毯式地清理!!!如果其他省份效仿,那么将会造成大量外出工作的此证持有者失业!因为随城市化家庭变迁居住地而必然改变执业地点,另外随着城市化,人口大量迁出农村,很多村、乡镇乃至于小城市都是趋向空心化,计划经济式的医疗模式又与最基层的医生无关,所以富余人员必须分流出去,才不至于出现捧着金饭碗而僧多粥少的窘境。 我们是依据国家政策要求提升学历,可以考执业助理医师甚或国家执业医师,其他省也是再教育学历毕业证可以考执业助理或执业医师的政策,而省卫计委认为我们可以考试是他们给我们的特别照顾,是我们不知道知恩图报、开后门,他们卫健委认为我们就是得到他们的好处的。试问这是否可以理解为这是江西违规操作?但事实是这是国家为顺应发展、顺应民意而全国发布的政策!并不是江西独创发明的!其他兄弟省份再教育是医士专业、中医专业、西医士专业、社区医学,全国自由注册,不受歧视侮辱。为什么江西要别出心裁、独创此奇葩的专业?再说2014年和以前考取的都是其他专业,也没有有乡村医生四个字,在2015年就突然细分加上乡村医生专业,并不告知我们要提升学历再考,也不告知我们以后会限制在乡村,就是考取了国家执业(助理)医师也还是乡村医生,将来没有希望,更没有未来。 请问我们这些大部分四十多岁的大叔大婶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去考一个毫无作用的证吗?整整六七年的时间我们天天看书背书我们容易吗?我们最起码的底线要有知情权吧?省卫健委说我们钻空子,请问我们钻了什么空子?是钻了不该努力学习、不该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不该去考执业医师的空子吗???如果是这样我们无话可说,早说也省得我们浪费这么多年,就应该像其他人一样早早的转做其他行业,难道省卫健委可以赔我们5-10年的时间?为什么在其他兄弟省份一样的情况,怎么就这么好?他们会有告知提升学历文件等,能为他们筹划未来,能为他们考虑将来,能为他们找到上升的希望,能为子民考虑生计问题以解后顾之忧? 我们请求改专业是有理可寻,有据可依的。江西卫健委一直在找文件漏洞,不想给我们改,最后踢皮球到教育厅改毕业证上的专业他们才能改,我们和卫健委领导一起去教育厅协商,教育厅回答说这个学历改不了,你们医师资格证上专业是卫健委改的,谁发证谁修改!而我们只要改医师资格证上的专业,改回2014年以前的其他专业或参照其他兄弟省份设定的专业,再说改回其他专业也不会错,因为其他专业里包含了乡村医生这个专业,并且我们开始考取执业助理医师的专业就是其他专业!为什么考取了执业医师以后又改为乡村医生专业?由“师改为生”,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江西卫健委还说只有国家卫健委才能改,我们电子邮件咨询了国家卫健委,也是说谁发证谁更改。省里能决定的,为什么不给我们改?不为民生考虑、不为广大求上进医生美好的未来与生计考虑?连我们的生存希望都掐灭?其理何在?国家在进步,法律在健全,城市在扩大,乡村在变小消失,我们只是要回本属于我们国家执业(助理)医师一个合法、合理的工作身份的证件资格,这个证件很容易造成一些民事甚至刑事官司(因为我们所持有的乡村医生执业医师在很多地方是不认可的是非法的,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就是非法行医),到时候谁可以保护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谁可以为我们承担非法行医的罪责?执业医师法能保护我们吗?江西卫健委能给我们出面解释我们这些人是合法的执业医师吗?恳请省卫健委帮我们改专业也是有理可寻,有据可依的。我们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是我们这些大叔大婶和学校毕业的考生考题是一样的!我们同桌竞技毫不逊色!甚至考试成绩远超他们!凭什么瞧不起我们?甚至竟有人无知的说我们这个证件就是乡村医师执业证,和学校出来考试的不一样,何况外省! 我们一直在为不能依法注册疲于奔波,也造成省、县、乡、村级领导人看见我们去维权是如临大敌!我们已经向省政府及卫健委进行维权,今年2月14日省卫健委发布文件解除了我们的执业限制(之前限制我们只能在所考地的村卫生所注册),但是广东、浙江等省卫健委坚持认为我们的乡村医生专业的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同于乡村医生证书,坚决拒绝注册。并说在几个月内将已注册的全部清理出来。江西卫健委说在家里可以随便注册,但是家里的医疗机构看到这个专业也不要,也不聘请。要知道我们改专业是有理可寻,有据可依的!通过我们乡村医生专业的国家执业(助理)医师集体维权,在省人民政府及卫健委高层领导的重视下,鉴于我们的现况,于3月初我省卫健委与广东省卫健委交流,解释了我们的执业医师属性,我们是国家执业医师,不适用于《乡村医生法》,而应该按《国家执业医师法》注册管理。但是广东省卫健委依旧以已取消乡村,不需要乡村医生为由,继续拒绝为我们注册。广东省卫健委认定执业医师法上没有这个专业,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这个专业是个错误的,错误的就必须改过来,文化大革命都要平反。导致我们由自由执业变成失业的人,上有老,下有小,叫我们中年人怎么生存?怎么改行?做为父母官领导们要不要考虑我们民生问题?要不要考虑我们这些人的困境?别省五年制大专,盖了乡村五年章都能重新发新的医师资格证书,为什么我省就不能效仿呢?难道我们这些敢于上进、勤于学习的国家执业医师群体真的是“后妈甚或无妈”生的吗? 7月9日省卫健委说我们整个江西就是这么多人这个专业了,就按江西特色办,是历史问题形成的江西特色问题,是过往的社会形势和社会形态,社会条件政策需要造成的问题,是老政策新发展碰到新的问题,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不认为有什么不对,过去的不需要更正,习主席说了是错误的就要改,不要产生重大问题,形成社会问题,造成重大民生问题,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型政府。他们还说了注册是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不管任何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都有权力拒绝注册(不管是任何外省的县级主管部门)我们就是随时有可能被拒绝的这些人,好心塞呀!!!!!!! 从现在的医学管理层面来讲,乡村医生就是在村一级执业的医生,在乡镇执业的医生自己也不认可,管理层也不认为他们是乡村医生,乡村医生专业更是没有考虑它的医学属性,一个执业级别词汇怎么能够代表一个医学专业词汇!我国河南、湖北等设置的专业就是医士、中医、医学专业,社区医学,分流出去的基层医生注册到其他省份去没有被别人说三道四、冷眼相待更没有受到歧视!更别说申请社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啦。更更更别说考主治资格。都是因为这四个字而消失。 以上充分证明当时对乡村医生专业设置是不科学、不合理、不实用的!在此恳请贵厅为我们施以法内之恩,更改我们的医学专业名称。对于更改的办公费用我们自愿承担。 根据上面的陈述,恳请贵厅能够尽快为我们解决问题,使我们特别是在外谋生以及失业的医生和即将失业的医生能够尽快摆脱困境,摆脱歧视。为感为盼! 国家大方针政策现在是要求乡村医生退出历史舞台,全部要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可是江西省卫健委却在逆历史潮流,把已经考取执业(助理)医师的我们依然打回乡村医生原型!乡村医生只是我们的身份,我们学的也是临床医学,参加全国执业医师统一考试考的也是临床医学!一样的试题,一样的录取分数! 国家的医学院校医学类教育也没有乡村医生这个专业,只有江西的官老爷们奇葩,闭门造车搞出一个笑掉大牙乡村医生专业! 乡村医生是身份定性与所学专业不搭架,哪有在国家医师资格证上加身份绑定的。 我们何时能遇到青天?中央明文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千方百计为人民老百姓谋出路谋发展,要重视人民群众利益,维护老百姓切身合法权益,严厉问责不作为的部门,我们考到了国家级的医师就应该享受全国注册的基本权利,江西卫健委当初故意设置不合理专业来让大家考试,故意限制在江西省内,倒行逆施,违背党的中央精神,违背时代发展潮流,如今江西卫计委面对抗议确采取一次次敷衍拖延推诿,如果继续拖延不解决,这种慢作为不作为的官僚主义继续存在的话,我们要向省政府,向国家中央申诉,江西有成千上万像我们这样的医生,谁都无法难以预料哪天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反映内容较多包括联合签字按手印等,未完待续)

揭肿瘤治疗黑幕后,张煜公开挑战卫健委专家团

4月18日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生张煜发布了一篇文章,直指肿瘤治疗领域内的种种黑幕。4月19日,国家卫健委立即组织对有关问题调查核实。一时间,舆论哗然。“肿瘤治疗人财两空”的现象,更引议论纷纷。4月27日,国家卫健委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治疗原则基本符合规范,个别问题上海市卫健委在进行调查。 4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在回应“北医三院肿瘤内科医生反映肿瘤治疗黑幕”时表示,关注到网上消息之后,国家卫生健康委非常重视,对于其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其中有明确指向的青海患者情况,国家卫健委组织国家癌症中心及国内相关领域权威专家,进行了专家和同行评议。经过专家和同行的评议,认为该事件中反映的青海患者治疗过程基本上都符合规范。 张医生第一篇揭黑文章出来后,迫于各种压力他删除了文章并答应家人不再理会此事。但卫健委这种当着全国人民颠倒黑白,甚至想把脏水反泼到一个正直医生身上的回复,彻底激怒了张煜医生,他公开喊话国家卫健委,愿意与卫健委的专家团公开辩论!!!下面为张医生5月5日在“知乎”上的全文(文章来源于知乎): (前言,以下所有发言均是我作为中国一名普通医生的个人行为,与我所在医院:北医三院无关,我的单位领导对我已经很好。确实,我答应了我的亲人不再发声,原本只想过和谐安定的生活,但现在是忍无可忍,必须发声,对不起。) 首先,我和陆巍医生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反复指责和控诉就是因为我认为他就是医生中的败类,非常卑劣的、对患者敲骨吸髓的那种。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和奋力一搏,终于被媒体注意,被卫健委重视,我很开心,以为会得到圆满的结局:涉事医生被严肃处理,患者家属得到应有的赔偿,医疗不良行为得到监管。 但是,卫健委的调查结果就如同当头棒喝,明确的告诉我和所有人:陆巍医生对患者的诊疗原则基本没有问题,有的只是小错。我真的很失望,也有愤怒和担忧,因为这不是一件小事,这是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假如连陆巍医生这种胡乱的前所未有的五药联合治疗都是不违反原则的治疗,诱骗患者进行血液NGS测序和未经准许的生物免疫治疗都只是小问题。 我觉得我不需要继续控诉不良医疗行为,反正将来任何肿瘤患者用任何不靠谱的药物都可以说是不违反原则,所谓指南、说明书和临床文献都可以丢到一边,因为不需要参考,医生可以想怎么治疗就怎么治疗,拍脑袋想出的治疗也符合原则。 在这里,我想请卫健委的领导们想一想,这个结论其实是在为所有的医疗不良行为背书,如此一来,未来中国的肿瘤治疗很可能更没有规范化可言,某些医生更是肆意妄为,医疗不良行为更难被抑制,患病民众的生命权益如何得到保证? 我认真仔细的思考了,很显然,卫健委的领导并不是肿瘤医学专业人士,做出的判断必须依赖卫健委的权威专家团的意见,而不是某一位医生,这是非常合理的决策。但是,在陆巍事件中,我也同样非常确定,专家团的意见是错误的,关于陆巍医生的治疗方案基本符合医疗原则的结论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因此,我非常诚恳的请求卫健委领导允许我和专家团的全体人员进行一场媒体的公开辩论,主题是关于陆巍医生事件中是否违反医疗原则的问题。医学是科学,不是玄学,不会因为所谓专家团的意见就把黑的能说成白的。这个辩论我觉得很有用,可以向不懂真相的民众和受害患者的女儿马荣解释事情经过,这也是给她的一个交代。同时,这也是肿瘤知识科普的很好的机会,可能给非常多的肿瘤患者家属敲响警钟,了解肿瘤治疗中的诊治原则,并注意在诊疗过程中识别出什么样的医生是垃圾医生。 如果我输了,我请求卫健委吊销我的行医执照,终生剥夺我的行医资格,无怨无悔。 如果我赢了,我请求卫健委重新更换专家团,并对陆巍事件进行二次审查,期望得到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结果。并且,我建议卫健委更换所有专家团成员,因为他们的医学水平和道德水准不足以代表广大医务人员。坦率的说,我唾弃和鄙视他们的这个决定,并且很可能不是我一个医生这么认为。(注意,和专家团的辩论其实都不算是挑战权威,如果卫健委给了我这个机会,我希望专家团好好准备,尽量别输的太惨,千万别用罕见的胃癌类型来解释,因为我这里有足够多的罕见胃癌类型的文献,能够清晰的告诉每一个人,不能按照陆巍医生的方案治疗该类型的患者,并且也很确定存在着效果很可能更好、花费显著下降的治疗方案。我真的很期望能有这个机会,能够摆事实、讲道理,用病例、国内外指南和各种文献告诉专家团,你们错了,所以得改,并且你们应该感到羞愧,和向全体国民道歉)。 没错,这篇文章,就是我对卫健委的专家团的亮剑,如果还有身为医生的荣誉感,我希望你们能够堂堂正正的回复。 我真心请求卫健委能够答复和允许这场辩论的发生,因为这非常重要,无论是对于民众还是对于国家。 除此之外,我会想尽办法赢得更多民众的关注和支持,通过知乎、微信公众号张煜医生等媒体来阐述真相到底是什么。 请求卫健委正视这一点,以前、现在和将来都有相当多的医疗不良行为的发生,原因就是缺乏监管,许许多多的患者在遭受没有必要的痛苦甚至因此丧失生命。只有重视这一点,这一切才能改善。医疗最重要的就是监管,不能放任医生为了利益而导致医疗不良行为的发生,这会威胁非常多患者的生命安全。 在这里,我再次呼吁医疗改革,严控医疗不良行为,同时请求更高层领导的关注,事关亿万民众,不可不察。我也请求更多人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只有这样,我国的医疗才会越来越好。 紧跟着张煜医生又发了一篇内容: 过去的1周真是挺痛苦的。我说过我并不勇敢,这1周我流泪过很多次,大概这辈子都没有流过这么多泪。因为反复的失望、伤心和难过,当然也有害怕和担忧。我想站出来,又担心很多事,我都不敢去想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我清楚的知道自己可能会失去很多我珍视的东西,于是问自己,这么做值得么? 答案是值得,因为这可能关系到很多患者的生命,总得有人站出来尝试澄清事实真相。 因此,期望各位关注者看我最新的文章,并支持和转发。里面的内容很简单,就是我请求卫健委准许我在全国媒体面前和专家团关于陆巍医生事件进行辩论,治疗是否符合医疗原则。 请各位不要担心,只要我说的话,我都很有把握,因为我确定会赢。我只是担心我得不到这公平一战的机会,所以需要大家支持。 我请求大家重视此事,帮助我获得这个机会,而不是置身事外。如果深入去理解,这其实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医疗安全,没有任何一个患者希望被医生借着个体化的名义胡乱诊治,这事关患者的宝贵生命。 我其实对任何后果都有了心理准备,但我真希望得到我的家人理解和支持,请不要疏远或远离我。只是希望我做的这一切能有所价值,因不良医疗行为死亡的患者和人财两空的患者会因此而减少。 国家真的很好,竭尽全力的降低居民的医疗花费和负担,但经常效果不佳,因为总有一些贪婪的医生找到各种办法让患者花费更多的冤枉钱,即使疗效明显下降也在所不惜。这种行为怎么能不严管?如果继续猖獗下去,人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最后一句:仗义执言,不亦快哉。 卫柏兴评:从2005年开始到今天,我国在肿瘤方面治疗费用增涨了几十倍,恶性肿瘤所需相关花费接近3000亿。但是我们相关部门官方给出的统计数字如肺、胃恶性肿瘤等住院平均费用为2万元(这个数字有无水分?老百姓应该很清楚)。 如果调查此事件真伪,建议中纪委最好参与进来,不用查别处,查一下各地(尤其北京)肿瘤医院大夫给自己亲属治疗方案与其本人给其他病人治疗的方案对比,然后再调查双方治疗费用与生存时长就一清二楚。 肿瘤究竟怎么治最好最省钱?中医、西医或者中西医结合?这个暂时下不了结论,但唯一可以下结论的就是肿瘤医院的医生几乎很少能治愈自己患恶性肿瘤的亲属,但大多数对其他病人就是胡治乱治,反正治不好,治死了也无责! 无良无德的医生是医疗界的恶性肿瘤,而不负责任的相关部门就是中国医改中的恶性肿瘤! 卫健委的专家团敢不敢公开应战与张煜医生辩论?估计是不敢,如国内顶级专家,群医学及公共卫生学院杨维中连疫情防治“四早”都不知,肿瘤领域所谓专家团的水平应该尔尔。 发本文就是为了支持张煜医生,同时希望后面有更多的良知医生如张煜一样勇敢的站出来,让医疗界黑幕大白于天下!

不会看病如何防病,浅谈重公卫轻医疗带来的不良后果

我国古代医学著作《黄帝内经》一书中就提出来“不治已病治未病”,它的意思是不要等有了病才去治病,而是在未病时就预防疾病。孙思邈《千金要方.论诊候第四》,在书中记载:“古人善为医者,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若不加心用意,於事混淆,即病者难以救矣”,它的意思不但重视治未病,而且着重强调善治未病者才是最好的医生。也就是说,防病者不仅要会治病,而且是医术高超者才能胜任。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我国已经实施十三个年头,国家对公卫的补助费用也由当初的每人15元涨到现如今的79元。那么,公卫服务在基层实施多年的情况是如何的?真如各地卫健委对上级部门和媒体说的那么好吗?答案绝对是否定的。公卫服务确立的大方向是非常正确的,但是上从国家卫健委下到地方卫健委,在实施方法上都犯了致命的错误,那就是重公卫轻医疗。 我曾不止一次公开说过,没有医疗为核心的公卫服务就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失去这个核心功能,老百姓的健康是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的。一个在基层的医生,没时间看病、不会看病又如何把防病工作做好呢? 治病救人是医者天职,也是医生职业获得感的动力源,如果基层医生不以临床为主,请问这个岗位吸引力在哪?我并不是说公卫不重要,实际上真正的公共卫生服务是应该和医疗融为一体的。拿村医来举例,在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之前,每个村医对本村村民的健康状况都了如指掌,一些健康教育、不良生活习惯提醒等服务在诊疗的过程中就得到有效干预,对于疾病诊治也是随叫随到上门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在基层这一块当时完全可以稍加规范就会做得很好,而我们十多年来把公卫项目通过细化、数字化增加到大几十项,现如今公卫服务实施的现实情况是南辕北辙,老百姓对于上门建档、面访等服务很反感。村医群体同样对自己的行业心灰意冷,怨气冲天!因为现在他们基本上在基层就是档案员、文书、数据统计员,唯独不干医疗不看病,慢慢的病都不会看了,还如何去防病? 对于村医不干医疗不看病重心只放在公共卫生服务上产生的哪些不良后果?我们在全国各地村医中做了一些调查,总结起来有下面几点: 一. 健康档案大部分造假:为了完成健康档案指标应付上级检查,村医在卫生院默许下、诱导下、甚至公然命令下进行数据造假。如果不按规定完成老、高、糖、精神病、死亡人数等指标,村医的公卫经费就会被克扣,卫生院也会因此受到牵连,经济上自然也会受损。在基层档案中村民被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的荒唐事已经是普遍现象,包括连死亡人数都得按着指标死够数,否则就会被扣分扣钱。前两天新华社曾报道河北一个村医因完不成精神病人数指标,不得已把自己写上去充数的滑稽事。对于这类现象,村医们编了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 二. 基层医疗人才已经断层:由于目前村医的主要任务是做大量、繁重、没有多少医疗技术含量的公共卫生服务,是档案员、文书、数据统计员,职业无前途,岗位没有吸引力,老的逼退出,新的不愿意进,整个基层医疗人才青黄不接,甚至有的地方三十岁以下的村医不足百分之一。 三. 为了应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人才流失,留不住村医和招不进专业人才,各地乡镇卫生院只有在社会上大量招收没有任何资质的社会青年充数,只要会点电脑操作就可以做公卫服务,可想这种服务质量。同时也贬低了那些专职人员的自信心,打击了积极性,从而敷衍应对。 四. 基层领导怕担责、不作为:县和县级以下的卫健康系统大小领导对于“重公卫”带来的严重问题都很清楚,但由于公卫服务经费权责不明,很多领导们都把其看成“唐僧肉”,克扣截留在基层大量存在,甚至有的地方十多年来这方面经费一分也没有发放过。干一届是一届,不管明天的事,只要报表做得好就行。 五. 中医传承、技能培训成摆设:据我们调查统计,卫生院的中医馆有名无实,目前在岗村医中45岁以下能凑合运用经方看病的不足百分之十,精通者更是凤毛麟角(60岁以上精通者可达30%以上,民间师承还不计算在列)。在技能培训方面有不少甚至是药厂赞助商推广人员进行的本厂药品营销培训,从另一个角度有些村医成立药厂的业务员,修正药业在之方面做得比较“突出”。 六. 分级诊疗成了县级医院“虹吸”的助推器:由于卫生室(公卫专员)缺医少药(基药价高出市场价数倍村医不敢进或少进,一是怕被百姓骂,二是卖不出去退不了),村医无劳动合同怕担医疗风险,过去一般的小病往县医院推,包括卫生院也是如此。村医往上推病人可获得50-100元的好处费,有的地方可达200元每人,有医保资格的民营医院会更高。卫生院推一个病人到县或同级医院返多少钱不清楚,据村医说肯定比他们多。这笔返利费用由县级医院出,这已经不是医疗技术差别上的“虹吸”,而是小病大治,大病乱治,村、乡、县递层以逐利为主人为套取国家医保的恶劣行为。这也是在基层重公卫轻医疗带来的严重后果。 对于以上的调查情况,只是初步的统计,还有很多问题待进一步的调研,所反映的东西绝对真实,而且普片存在,一些被调查的村医们给出建议“哪个地方公卫搞得最好,报表数据最漂亮,他们的乱相就最严重,希望中纪委能介入严查”。 对于此,卫柏兴平台给国家卫健委一些严谨的建议“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都是基层卫生服务的重点,二者同等重要,相辅相成。当下要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加基层首诊免费才是健康医疗真正的出路。特别是基层首诊免费,既可以惠及老百姓,又可以从源头杜绝医疗资源的浪费,更便于基层医务工作者从提升医疗水平中去认真的做好公共卫生服务,真正的做到会看病才能防好病。

请卫健委大小官员学习一下北京处长送外卖,体验一下公卫工作能否完成

大家对外卖小哥的印象就是两个字“匆忙”,他们不是在人群里匆忙飞奔就是在车流中急驰,为了养家糊口实属辛苦不易。乡村医生为了养家与外卖小哥几乎异曲同工,每天要么在做公卫要么在做公卫的路上马不停蹄。而上级主管单位不管村医能否完不完的成,只要数据报表好看就行,正如我们前篇说过,“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如果按着卫健委布置的公卫目标任务,可以说全国的乡村医生没有一个能完成的,更甚至者我们前年报道过甘肃省卫健把公卫增加到了89项,为此我们特地发文报道了此事,有村医直接喊话甘肃卫健委主任郭玉芬,大家通过众筹的方式凑齐90万,让郭主任到基层来干一年,看她是否能完成她下达的公卫工作目标?郭主任一直没接招,只是通过一些方式让腾讯屏蔽平台这篇文章链接。下面是原链接: 村医愿众筹90万元,邀请甘肃省卫健委主任郭玉芬来做89项公卫,看她制定的政策自己能否完成? 古人云: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在这里应该稍改动一下为“官所不能勿强于民”,尤其是我们制定某些民生政策的部门,更不能好大喜功,盲目布政。 今天有一篇文章在网上火了,主要内容为北京人社局某处副处长王林亲自体验了一天做外卖小哥的感觉。用他的话说,12小时送单只赚了41块,离目标100元还差很远,但他早已累瘫。他坐在马路牙子上说:“太委屈了,这个钱太不好挣了。” 对于王林体验后发表感受网友感叹: “挺心酸也挺真实,只有体验过,才知道学容易,才懂得委屈。” 习主席当年在梁家河当村支书的时候,一人肩扛一二百斤的东西一口气可走十几里的山路,铺板席子下臭虫咬痒也能酣然如睡……因为有这些经历才有 “ 春种秋收,天道酬勤 。农业根基稳,发展底气足。手中有粮,心里不慌。”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等金句。 除了”刷白墙,堆盆景”,现如今我们的干部尤其卫健系统的干部还有几个接地气的?对于让卫健委上下大小官员学学王林处长到基层体验一下的建议,大家是否赞同?尤其甘肃卫健委郭玉芬主任是不是更应该下来体验一下你自己布置的任务自己能完成多少?共产党员讲的最基本一条原则就是”实事求是“,不光公卫,有关医改相关政策,卫健委官员更应当以身士卒。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求助:无名疼痛西医治疗二三十年无效,特寻民间中医高手相助

编者按:无名疼痛西医治疗二三十年无效,特寻民间中医高手相助,求助病人是卫柏兴团队成员的亲叔叔,所有信息皆真实可靠! 下面是病人基本情况介绍: 患者今年68岁,三十多年前在煤矿工作,因为当时想多挣些钱放弃了地面工作改为危险性较大的地下掘进工作。 不幸的事发生在1994年,掘进过程中突然塌方患者腰部被巨石砸中,人被救出后在医院检查结果是第4-5椎体受伤严重,地方政府认定为工伤,在生活和治疗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相应照顾,但是从那天起患者就瘫痪在床没能再站起来。 患者下肢瘫痪无任何知觉卧床近三十年, 对于能否通过医院治疗再次站起来早不抱任何希望,也已经麻木认命。不过很奇怪的是虽然下肢无知觉,但这近三十年来一直有一种无名的疼痛无时无刻的折磨着病人。这种无名的疼痛有时在脚趾,有时在脚面,小退肚、大腿等部位,疼痛呈游离性,痛感如同小刀一点点的割肉,阴天更甚,难忍遂大叫转移减压!用患者的话说”这就是活受罪,生不如死“。早些年曾经想不开做傻事,家人一眼看不见就会坐轮椅出门,摸电门、欲跳河、想撞车等各种轻生方式都想过、甚至有的试过。 北京、上海等各地大医院都看过,可以说多年来对于这种疼痛毫无效果,吗啡、杜冷丁等药亦丝毫止不住疼痛,甚至连减轻的效果都没有。目前患者已经在所属指定医院住了十年,一是为了病人安全(因受不了疼痛想不开),二是医院护理(目前的治疗都是无效治疗)条件肯定比自家要强很多。还有一条就是患者脱肛严重,大小便多年一直是失禁状态。 国内顶级的大医院、专家、教授二三十年来对此疼痛束手无策,毫无办法;吗啡、杜冷丁等强力止疼药物也无任何效果,所以在此只能指望民间中医高手出手相助。如能减轻或消除此疼痛,不亚于攻克一个世界性的医疗难题。今日借平台发此英雄帖,诚望各位大医献言献技,下面二维码长按或扫描识别加微信即可交流。 治疗(到患者所在医院病房)时间暂定五一长假后,本平台会随时参与治疗进展等相关报道。 阿弥陀佛!

山东卫健委出了个豪横的官员叫马军

导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党员干部做好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必须端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用实际行动做到把人民群众放进心里。 两会后山东一些村医给本省卫健委打电话咨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最高领导人两会指示“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但山东卫健委对他们咨询的问题采取的是,不理睬、不耐烦、不回复、甚至把打电话人员的名单往下返让地方上压制,不让他们往省卫健委打电话。 从2020年疫情稳定后期他们先后去了省卫健委九次诉求未果, 据当地有些村医反映,由于年龄大了,如果能过得去,没人愿意出门上访,今年他们采取电话咨询,结果山东省卫健委竟然还是这个态度,尤其还是发生在最高领导人在两会上重点强调了要“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讲话后。他们在诉求无门的情况下,被逼无奈又走上人访之路,4月15日有些老村医去了山东卫健委,要求见山东卫健委袭燕主任,想请袭主任当面回复一下他们所关心问题的推进和落实情况。 结果袭主任没见到,等到却是卫健委一个叫“马军”工作人员的呵斥。下面这段文字是一个在现场老村医当时的场景描述: 4月15日我们山东老赤脚医生一行45人前往省卫健合理诉求我们的养老待遇问题卫健委的马军竟然叫去了10多名警察来恐吓威胁老赤脚医生,在这期间所有的人都在一旁坐着没人吱声,马军问道你们是来干什么的?菏泽市单县的刘广义大夫说:来让领导落实卫生大法与38号主席令和习主席两会期间的讲话精神的。马军问来多少人?刘广义大夫回答:各县市代表,怕给政府添麻烦没让他们来,这时马军大发雷霆,手指刘大夫的脑门吼叫:“你们代表不了全省赤脚医生”! 同时山东卫健委另外两名同志没有对村医进行解释和安抚,反而对着村医拍照、录视频。这种解决人民群众诉求的方法严重不可取,一方面容易激化矛盾,另一方面这种漠视的态度很有可能让人理解为站在群众对立面处理问题。 后来马军说,信访室有三个处长在等着接待,你们选几个代表吧。等几个村医代表进入信访室一看,原来接访还是以马军为首三人,其中另两位就是上面图片里对着村医拍照的相关人员。用在信访室现场的村医话说,“我们是被马军诓进来的”。 在信访室马军说道:“你们是在农村给农民看病的,不能和各医院医疗卫生人员一样享受其它养老待遇。谁要嫌少谁就别要!!!”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重点关注的头等大事, 党中央这些年在惠农工程方面取得了飞速发展, 并且我们全面脱贫的目标已经完成。 写到这想问问马军同志:“农民难道就是低人一等的?给农民看病的医生也是低人一等的?你这种阶级遗毒优越感是跟你们哪个领导学的?你一不生产二不买卖,你的吃穿住行从哪来的、谁在养着你?对人民群众要有深厚的感情,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这不仅关乎态度问题、作风问题,还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方向问题。党员干部必须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困难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真正让群众满意。 希望马军同志回家翻翻家谱,看看你三代以上是干啥的?同时希望山东省卫健委拿出正确态度来处理此事!当然这个事件中有一个问题值得相关政府人员思考”你们的权力是上级领导给的还是人民给的“?

新华社:农民的健康要他们“守门”,他们的体面要政策“兜底”

村医干着医生的活操着农民的心,有后继无人之忧。留住这支队伍,相关政策重在“疗效” 3月的河北邢台春寒料峭,一大早就在工地干活的张大龙,把自己裹进厚厚的棉服里。捏惯了针头的双手,还不适应硬邦邦的砖块,掌心处磨出了不少血泡。 去年底,张大龙15年的村医生涯戛然而止。他叹着气说:“实在熬不下去,我不想孩子交学费的时候,自己的兜儿比脸干净。” 乡村医生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门人”,也是农村医疗的网底,但这支队伍近年来不断流失,且陷入后继无人的困境。据《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到2019年底,全国仅剩村医79.2万,从最近5年数据来看,村医数量依旧以平均每年5万的速度锐减。 今年全国两会后,多地开始着手解决村医待遇及养老问题。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即便各地频频发文,村医职业吸引力仍持续走低。村医数量减少固然有行政村合并、卫生院收编、自然退休等因素,但待遇低、保障差、风险高、任务重,是村医群体逐渐缩减的主要原因。 收入糊涂账,资金常拖欠克扣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乡村医生收入来源包括三部分:一是药品零差价销售后的基本药品补助;二是收取诊疗费;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尽管不同地区村医收入存在差异,但大部分人每年拿到手也就两三万元。 今年38岁的张大龙,曾是邢台市最年轻的村医之一。他坦言自己“平时就见不到钱”,各种费用迟发、缓发或不发,采购药品还得垫钱。他所在的村卫生室一年下来,除去保险费、软件费、医疗垃圾费等,账上就剩2000多元,“具体是什么钱也不清楚,打包发过来,就是一笔糊涂账。” 由于家附近没有公办学校,张大龙的两个孩子只能上民办中学,去年九月开学时,几千块钱的费用竟然凑不出来。媳妇和他大吵一架,让他充满了挫败感,终于下决心转行。今年初,他在同乡介绍下去给城市绿化道铺砖,不到两个月瘦了10斤。 关于收入的第一部分,“村卫生室的药必须从乡镇卫生院采购,然后零差价销售,”张大龙回忆说,“卖出后,药价20%左右作为补助返还给村卫生室,但很多时候年都过完了,去年的钱还没有结清,常常需要自己垫付。” 邢台市平乡县村医陈强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出示的手机银行账单显示,2020年10月份发放的是2019年第4季度的药品补贴,“这很常见。”他说。 药品零差价销售这项惠民政策,却让不少村医被“戳脊梁骨”。部分从乡卫生院采购药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比如硝苯地平缓释片(Ⅱ)这种治高血压的常用药,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外面一盒只卖9元左右,而我们采购价是16.8元。”陈强抱怨:“村民觉得我卖高价药,背这‘黑锅’真是不知道去哪说理!” 邯郸市大名县村医刘立平也翻出药品采购明细单给记者看,“普通红霉素软膏,市场批发价是8毛,一般卖1块左右,但我们从乡卫生院采购就是两块六毛多。” 除了自己垫付药费,有时还会遇到“进药摊派”。2018年,张大龙所属的乡卫生院要求各村卫生室按人口比例,以26.8元的价格采购丹参滴丸,“这个药平时要的人就少,而且去普通药店买只要20块左右。最后这批药到过期都没卖完,损失由村卫生室承担。” 价格差异导致越来越多的村民非紧急情况不去村卫生室就诊,要么扛一扛,要么就去大医院,也直接影响了乡村医生的收入。 至于诊疗费,从业18年的村医刘立平感觉时有时无,似乎上边来检查时才有。 收入第三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是国家给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务工作者的补贴。按照国家卫健委的最新标准,人均基本公卫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4元。 目前,该项目包括14项内容,按照2013年出台的规定,“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卫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由此计算,乡村医生在完成40%公卫服务的前提下,可以得到的人均基本公卫补助为29.6元。 但受访村医坦言,这笔钱“一路流淌”到村卫生室时,尽管没有“干涸”,但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40%保障线。 “考核项目众多,要百分百达标基本不可能,检查人员随便一挑就是问题。”张大龙说,比如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要求不低于75%,可现在人员流动性大,村民经常出远门找不到人。 最令人头疼的是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指标要求患者人数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人口数量的4‰,比如某村卫生室管辖500人,那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就要有2人。 因为这个指标,邢台市某下辖区村医李磊几年前就闹过笑话:有一次县里要统计数据,辖区内精神病患者人数不达标。他实在没办法,就把自己充数上报了。当然后续审核又把他刷了下来,这项考核终究没有达标。 “精神病人要按文件匹配的人数‘找够’,我们得替乡里边‘凑’数。每个月还要求报死亡人数,这个月确实没有死亡怎么办,就报‘原来死过的’。”他说。 “半农半医”“填表医生”烦恼多 乡村医生到底是什么身份?陈强自己都没有想清楚。“说是农民吧,不干农活反而隔三差五开会,还开着诊所穿白大褂治病救人;说是医生吧,和农民一样缴纳新农合。”他自嘲说,“我们干着公务员的活,操着医生的心,享受着农民的待遇。” 由“赤脚医生”演变而来的村医,逐渐走向正规化和职业化,但一直没有正式纳入编制,难以摆脱“半农半医”的尴尬。 江苏徐州的村医韩建强始终记得,几年前他和乡卫生院院长聊到“退休待遇”,院长直接反驳:“你们的身份就是农民,农民谈不上退休!” 几个月前,重庆市綦江区卫健委回复本区人大代表贺小敏提出关于提高村医待遇的建言,明确表示“村医不是职工,不能购买工伤保险”。 记者调查发现,根据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村医不是农民,而是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从多地实际管理情况来看,村医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管理。 这些“聘用”的医生,不仅承担着辖区内村民的诊疗任务,还有居民健康档案与慢性病管理、健康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等工作。 记者采访时,刘立平正看着刚领回来的200本家庭医生签约表发愁,这些表摞起来十几公分高,他折腾了一天,只填完一份,“那些领三四百本的村医不知愁成什么样了。” 刘立平获得过“中国好村医金奖”“白求恩式好村医”“京津冀感动城市正能量人物”等十多个奖项,但背后的辛酸只有自己知道。 “要求总在变,一个健康档案就重建了三次。我所在辖区800人,既有纸质档案又有电子档案,每人做三遍,你想想是个什么数,眼都快瞅瞎了。”还有三大慢病的四季随访,传染病的跟踪,计划生育特殊对象的签约,残疾病人、精准扶贫对象另行填表立项造册签约,建工作台帐……“我们比村干部的工作还多,只能‘抽空’接诊病人,引得群众满肚子意见。”刘立平抱怨道。 老村医逐渐退出,年轻人补不上来 陈强今年38岁,已经是县里很年轻的村医。据行业调研报告,我国乡村医生年龄在35岁以上的占比达85%,其中有18.2%是60岁以上。 在农村,乡村医生曾是让人羡慕的职业。如今,任务多、收入低、没编制、没发展……这个职业逐渐失去了对年轻人的吸引力。 陈强坦言:“省里近几年在出台各种政策招医学生从事乡村医疗,即使有三险一金,不少年轻医学生宁愿违约也不愿意当乡村医生。有少部分留下来的,也会将村医当做跳板,以村医的身份进入医疗系统,找到新的路子就会离开。” 刘立平身边有不少骨干村医辞职的例子:有的想办法去了大医院,有的改行农产品销售,有的甚至去做装修。 他早早通过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邢台的私立医院,我这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起码每月能赚6000元以上。”要不是从小受惠于乡里乡亲,他很难坚持下去。 年龄大的逐渐退休,年轻的补不上来。在去年的地方两会上,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大代表张子东提出:十年后,或将有一半以上的村卫生室会“消失”,照此速度,若干年后不知是否还有村医存在。 面对村医的流失,国家在积极采取措施。比如多个省份发文,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村医纳入编制,每月领取固定工资。 “这个政策一直没有落地,也不见得就是受限于地方财力,乡村教师就很受重视。”村医高立内心不太平衡,“攀比”起身边的乡村教师。 现实的一面是,目前在职的乡村医生,普遍没有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国家对于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要求是35岁以下,大部分村医已经超龄。而且就现行政策,对于乡村医生来说,是否有证在绩效考核方面没有差别。 “村医没有时间和条件学习,去二甲、三甲医院进修的机会也没有,在全国一张卷的情况下考证很难。而且有没有证挣的钱都一样,没有价值体现。”韩建强是他们乡唯一一位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村医。 在专业领域,村医实践中提升技能的机会也少之又少。据一项安徽村医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常见病经村医诊断后需要转诊。很多村医遇到感冒发烧,就给病人上“三素一汤”——抗生素、激素、维生素和盐水。 江苏徐州市丰县村医韩建强的父亲是上一代“赤脚医生”,他很愿意提高医疗水平,但“基本没有去进修的机会。即便上级医院派人来培训,更多的情况是有赞助商,说难听点就是来‘卖药’‘拉病号’,告诉我们遇到某类病人就给他们送去,对于病情诊断、鉴别、用药等技术性问题,不能说一点不讲,但是占比不大。” 事儿归你责任归你,但钱不归你 村医身份问题不明确,保障就无从谈起。一位村医对记者说:“如果有一天我倒在了出诊的路上,希望有人帮我一把。” 造成这种境况的,是“六统一两独立”政策——村卫生室“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村医干的活都是政府购买服务,签的也是《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书》,原则就是“做多少事,给多少钱,钱随事走、购买服务”。 山西省沁县当了43年的村医李向城,出诊途中遇车祸后,没有单位及部门承认他的工伤,靠乡亲们自发筹款和网友捐款才得以救治;北京市密云县年届六旬的村医曹丽勤,在买药途中车祸身亡,也被法院判决主管部门不存立雇佣劳动关系…… 不仅个人没有保障,产生医疗纠纷也只能自己承担。 上个月陈强同乡卫生院续签了协议书,他还特意看了责任划分条款,明确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根据责任大小,除依法承担一切赔偿费用外,还应承担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卫生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行为与卫生院无关。” 他无奈地说:“事儿归你、责任归你,就是钱不归你。” 李磊就遭遇过医疗纠纷。2014年,村里一个17岁的姑娘肚子不舒服,李磊给她输完液后,观察一两个小时没事,就离开了。结果姑娘自己去小便后晕倒,家属没经验,不懂做心肺复苏,不紧不慢地给李磊打电话,只说“不太好,再过来看看。” 他骑着自行车过去,一看后背直发凉:患者瞳孔已经放大、脸色发青,呼吸心跳都停止了。“这么严重了咋不说呢?”赶紧做心肺复苏,同时尽快把患者送县医院抢救。 终究人没抢救过来。死者家属把责任归咎于用药失误,李磊建议走司法程序,但患者家属一方面坚决不做司法鉴定,另一方面一口咬定是用药致死,还把李磊的家砸了。 至此,这位村医陷入“三不管”境地:警察说属于医疗纠纷,要调解为主;上级部门说,不能主动找病人家属调解,得病人家属主动找上级机关;保险公司不管,因为没有司法鉴定没法走理赔程序。 “我当时觉得很无助,多年在村里建立的信誉就这样毁于一旦,自杀的心都有。”这个纠纷,他最后赔偿了13万元。 缺乏兜底,出政策更要“看疗效” 张大龙辞职后,唯一有点舍不得的,就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了11年的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能有每月几百块的养老补助。但他更不甘心离职后,每个月几百块钱补助根本无法养活自己。 不似年富力强的村医还有力气折腾,超龄仍在岗者的村医占比约20%。老村医在完成使命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现实中面临更大的养老危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乡村医生刘贵芳的调研中提到,“医生退休工资很少,有一个干了40多年的乡村医生,退休后每月工资只有400多块。” 据基层医师公社调查,村医中约26%有养老保险,每月养老金额在100元-500元的最多,占比43.76%。还有19.82%的村医每月养老金额在100元以下。 记者查阅了2015年后的“一号文件”,其中每年都涉及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内容,但各地根据实际财政状况因地制宜,村医养老保障一直是悬而未决的老大难。 近年来多方强调“提高村医待遇”,韩建强有些无奈:“前两天刚开会说了这个问题,但乡里的办法是减少村卫生室的人员。把人数减少了,人均收入就高了!” 面对村医青黄不接的局面,去年6月25日,国务院出招破题,允许16省份相关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多个省份也在未雨绸缪,例如,山东省淄博市推出“第一村医制”,由市级医院选派骨干医生入驻薄弱村,以帮扶形式填补村医空白;安徽省开展“百医驻村”行动,选派113人到村医空白村驻点帮扶两年;江苏省扬州市面向村卫生室、乡卫生院,培养高质量医学人才,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刘立平说:“无论何种形式,只要能增强乡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就都是好方法。期待有更多的地方可以真正落实村医养老政策,让广大村医老有所养,老无所忧。”(记者刘婧宇)

小院长陈正东敢公开对抗两会最高指示,江苏响水卫健关系网该查了

贵平台领导您好,本人潘加顺和妻子陈平是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兴太卫生室的两名村医,我本人是1973年就进入当时村保健站当赤脚医生,至今已有48个年头,妻子陈平算1983年进入村卫生室,至今也有38年。 几十年的风雨坎坷,我们都挺过来了,曾经参加多种传染病防治工作,例如:消灭吸血虫和血丝虫,我们都算夜里到全村每户村民家里采血,脊灰和疟疾我们都是深入田间地头入户发放预防药品,还有伤寒,麻疹,霍乱,流脑,乙脑,结核病,两管五改,甲乙肝炎,禽流感,非典及多次特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以及近两年的新冠肺炎防控,我们都是在没有特殊防护设备的条件下,以身试险,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为了保护一方百姓的健康安全,我们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岗位,时刻在一线与病毒进行斗争。为了抗击新冠肺炎,我们零距离和在外返乡人员接触,帮助他们测量体温,摸底排查疫区回乡人员,协助村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真正发挥了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可就是在疫情有所平稳的时候,我们遭遇了几十年当中最无理的对待,2021年3月16日,响水镇卫生院院长陈正东在未得到村支书村委会的同意下,带领派出所民警,县卫计委分管领导,开发区分管领导,卫生监督所等几十人,到我们兴太村卫生室进行联合执法,不知道我们犯了什么法!难道就因为我们到了退休年龄还在继续为村民服务就违法了?我们证件齐全,全县也有很多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还在继续为当地村民服务,为什么我们兴太村就要受到这样的待遇?难道刚结束的两会精神他们就是这样落实的?陈正东作为一名党员一名院长,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试问这个权利是谁给他的?在响水这片土地上,是不是陈正东就能只手遮天了?陈正东在我们老村医头上作威作福,欺负我们不懂法,他还口口声声说他做事从来不按文件精神办,是谁给他的底气这么狂妄自大? 他对我们老村医的这种作为,是典型的过河拆桥,卸磨杀驴,叫我们这些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贡献一生的老村医们寒透了心。我们辛辛苦苦几十年,为全村百姓的健康保驾护航,我们不辞辛苦,急病人所急,视病人如家人,一年四季,风雪无阻,全天24小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几十年,得到了全体村民的信赖和认可。可就是在2021年3月16号陈正东和主管部门领导,带领几十名派出所民警,气势汹汹的到我们卫生室要强行把我们赶出卫生室,当时我们夫妻都没在场,他们就把我们的药品强行接受,把我们的抽屉撬开,拿走我们的私人物品,当时还有2名患者是药液都已经配好了,他们也不让我们替病患治疗,直接把我们赶出卫生室。这种行为与土匪有什么区别?他们的这种作为,对我们俩精神打击很大,使我们现在整天寝食难安,夜不能寐,陈正东还口口声声说他是合法的,难道这就是我们辛苦几十年扎根基层的老村医的下场? 我们在响水这片土地上喊冤,没人理我们,难道现在的社会就没有地方说理了么?在此,恳请贵平台领导能为我们伸张正义,还我们老村医应有的尊严。本人潘加顺及妻子陈平在此郑重承诺以上所反映情况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兴太村卫生室村医: 潘加顺(13912596360) 陈平(18260301683) 2021年3月21日 村民联合签字按手印请求潘、陈两位医生继续为他们服务,同时证明他们两位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深得民心。 村两委开具同意返聘证明: 村卫生室运营情况补充说明:现在兴太卫生室有两名村医,室长方青林,此人曾经是响水镇苗寨村卫生室村医,有执业助理,他家离我们兴太有三十多里路程,根本不方便群众,在2019年10月,他被监督所处理过,是因为多次使用输液针头,被清出苗寨卫生室,当时在2019年10月4日响水网上曾经报到过此事,后来到响水镇卫生院体检中心工作,直到3月16号陈正东陈院长把他带到我们兴太卫生室,强行接替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位马春艳也有执业助理,他原来是响水镇西园卫生室村医,但她没有在卫生室参加搞医疗,只是搞公共卫生,她在小南街上开大药房,虽然有证,但没做过临床,现在也在兴太卫生室上班。 还有就是陈正东院长无任何理由,把我们营业执照注销,更换了现在两名村医,我们大证到2024年到期,陈正东利用手中权利,把我们证注销,当时我们还在岗呢,他就不让我们医师证再注册,他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乱作为表现。 大家议议公然对抗两会最高指示的江苏盐城响水卫健系统关系网和这个小院长陈正东是不是该查查了!!!

广东吴川村医准备集体辞职,因百万以上血汗钱被院长挪用至今无影踪

我们的血汗钱去哪了? 卫健委的各卫领导您们好! 乡村医生是基层的防护网,老百姓健康的守护神,为百姓健康担负基层的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我们村医的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只要是我们公共卫生各预防保健群发出的任务或卫生院布置的任务,建档资料补充等我们村医都积极完成。据了解,我们做的工作量和其它镇一样,如塘辍镇、振文镇等其它镇都如期发放公共卫生经费,到目前为止我镇村医只领到几百元的下乡补贴(肖晓英院长说的)。今年6月份至今也多次同肖晓英院长协商,也反映卫健局,后来肖晓英院长10月份决定定下来2016年、2017年按公共卫生建档人员每年每人4元经费给村医,2018年、2019年、2020年按公共卫生建档人员每年每人站定6元经费给村医(有录音为证),院长肖晓英共克扣挪用截留我们村医公共卫生经费100多万,肖晓英院长讲有公共卫生经费来就发给我们,之后肖晓英院长调离浅水卫生院,我们再多次到卫生院了解已没果,后来才知道原来肖晓英院长知道自已要调了就这样忽悠我们。为有求助贵局,希望贵局领导能深入了解,体会我全体乡医对公共卫生意见很大,从公卫实施以来,不公开,不透明,一直是个糊涂账,国家对公共卫生经费逐年提高,可乡医得到的却越来越少,钱去了哪里。望领导调查清楚,给一个合理的答复。 其次还有家庭医生签约经费问题,新冠疫情防控补贴是什么情况,望回复盼。 诉求如下: 一、补回我们应得的公卫经费; 二、补回家庭医生签约补助; 三、补回疫情防控经费; 四、若不及时解决我们将集体辞职,没法再干了。 以上反映属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广东省经济如此发达竟然也出现村医费用被大量克扣、截留、挪用(不知是不是私贪了?)之事,并且款项达百万以上之巨,肖晓英一个小院长怎么会如此大胆?村医辞职事件连广东都沦陷了,全国基层医疗环境只能说没有最黑只有更黑!!!

贵州道真县村医自杀身亡,谁逼的???

近日有网友向本平台爆料,贵州道真县旧城镇关坝村卫生室村医董泽忠,男,43岁,因自服农药于2021年3月26日在道真县人民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事情大致经过如下:三个月前董泽忠村医在为病人诊治疾病过程中发生一起医疗事故,但没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前提下选择私了,总共赔了12万。董泽忠所在的卫生室有两个村医,另外一个村医是负责人,赔偿的12万其中董泽忠负责6万,村卫生室负责6万。 事后没多少天,董泽忠被送到道真县精神病院三个月,这才出来不到十几天,董医生喝完农药后跑去卫生院,到了院长办公室就倒下了,后经道真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董泽忠的爱人也是一名村医,在另外一个村卫生室工作。 董医生43岁正值壮年,这个顶梁柱却选择自杀,实在让人扼腕叹息! 董医生已于昨日出殡,当地政府解决了丧葬费! 清明时节雨纷纷,董氏亲人已断魂;抛妻弃子奈何去,谁个才是刽刀人? 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已刻不容缓!!!

国家卫健委公开征集卫生健康领域“十四五”规划建议的公告

3月25日,国家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有关“ 卫生健康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议 ”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下面为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开公告的内容: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科学编制卫生健康领域“十四五”规划,是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基础保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目前我委正在编制卫生健康领域“十四五”规划。卫生健康领域“十四五”规划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阶段性文件,也是国家规划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为高水平高质量谋划卫生健康领域“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公开性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更能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汇聚民心,现特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请围绕“十四五”期间提升健康水平、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规划中融入您的科学合理的建议,回应您的关切。 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 包利青、桂熠 联系电话:010-68791358 电子邮箱:ghsghc@nhc.gov.cn 书面建议请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1号院1号楼807室,邮编:100044。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 2020年3月25日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此意见建议!卫柏兴平台新建立一个惠及三农村医土特产群,有兴趣的可以扫描(或长按)下方二维码加入。

山西卫生系统老局长为广大村医道出了心里话

导语:昨日在“山东微山县村医辞职”的文章下面,山西晋城原卫生局局长进行了留言,应广大村医网友请求,希望把老局长的留言通过文章的方式发出来,以此激励、鞭策这一代的卫健系统官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正确面对基层医改尤其乡村医生群体中产生的各种问题,把最高指示“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工作抓好、落实好。同时大家也通过平台向这位老领导、老党员、说实话、敢讲话、退而不忘为国为民谏言分忧最质朴的共产党人精神表示崇高敬意!下面为留言详情: 市场医改大量的国民资金塞满了个体诊所(退休的执业医师)和药店老板(用半知不解医学常识坑蒙人们多购药)的口袋。这些城市化个人经营机构终对农村缺医少药没有丝毫帮助,旨在吞食新农合的报销。 根据我们多年深入基层调研发现,造成医疗人才严重不足的主要原因是这个行业的特殊性,包括个人投入大、职业风险大、工作强度大、收益回报低又慢等,导致选择医学院校的生源减少,和在岗执业的人员流失,特别是农村地区,因为条件明显要劣于城市,有限的医学院校生源不可能下沉到基层,在职的城市医疗人才更不可能主动选择到基层,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更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在医疗人才严重紧缺的情况下,其实有一批特殊的医务工作者一直坚守在农村而没有得到重视,他们就是在每次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乡村医生,由于身份尴尬、待遇低下、无任何保障、无准确的职业定位和地位尊严,偏关新农合全部放开县城个体诊所和私人药店,新农合资金任由侵吞。而村卫生室不开通合医结报,乡村医乡用昂贵的、日常短缺的基本药物制度匡死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引诱人民群众愤狠乡村医生。 赤脚医生这支由国家长期精心培养的队伍面临着严重的老龄化危机,老村医无养老保障退不下去,年青的看不到希望不愿意上来,曾经几百万人的队伍逐渐减少到了几十万人,导致大量的村成了卫生室空白村而无人守岗,乡村医生队伍已经到了青黄不接即将断层的危险局面。 “网底不牢,地动山摇”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在辽阔的农村地区,生活着将近八九亿农民,广大农村居民的卫生健康服务最终还是离不了能扎根农村的乡村医生,虽然政府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比如定向免培的年青人来弥补村医队伍,但最后能留下来的人少之又少,大多数年青人不惜违约都会离去,因为他们在各方面都适应不了,特别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没有老村医的传、帮、带是不可能及时应对得了的,即使留下来的,也只是应付下简单的公卫服务,这样长期获得不了职业成就感最终也无法留住,总之,其根本原因还是没有彻底解决好乡村医生的若干问题。现成的这几十万乡村医生,是党和政府自五十年代以来持续培养成长起来的一支农村医疗卫生队伍,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有着应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过硬技能,对农民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医患关系良好,并且一直保持着老赤脚医生时代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几十年来,他们始终战斗在卫生工作的第一线,从过去预防鼠疫、霍乱、非典、手足口病、禽流感等等,到今天的“新冠肺”疫情,都是义无反顾的,在没有工资和工伤保障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舍小家顾大家冲在最前面,他们承担着风险、担待着责任、承受着寂寞、奉献着青春,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的网底,是最贴近农村居民健康的“守护人”,只有真正的重视这支队伍,完善他们的各项保障,彻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给予认可和尊重,让他们有充足的职业成就感,才能让老村医安心的退下去,年青人心甘情愿的上得来,让大量流失的中年村医愿意回来,让大批老村医愿意传、帮、带协助一些新人守岗执业。 乡村医生自改革开放后,他们有别于个体诊所和个体药店,仍服从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公共卫生都摊配在他们头上,这是义务!他们诊疗操作只有服存计划经济时代的收费标准,药品只能从各县医药公司统一购进,利润在15%,不充许从厂家或个个名下购进,我们卫生系统有严格的监督检查,专门成立药品监督管理局会通县卫生局查处。如有违反三至五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营业执营,我们颁发的是非盈利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许可证,每个行政村只限一个村卫生室,我们的目的就是保持村网稳定,那时候村卫生室是自负盈亏,利润报酬,国家对他们没有丝毫补偿,对违规的只有处罚没收。新农合后根据国家卫生部门要求又把他们组织起来,以每月60补助让他们服务百姓,补助从新千年60逐步200、400、800元,办公经费,网络经费从未给付。年老退出的按地方经济状况每月只能给付100~200元的养老补助。有人说乡村医生改革开放挣了大钱,我不赞成!他们没有赚下养老的钱。这是我当卫生部门领导的经历,直到现在我仍然关心他们,只是无权涉及。村网己破,没有前途。实现健康中国他们是主力军!尤其是老村医经验丰富。 有些老同志猜测留言可能是九十年代山西晋城郭钧局长,再次致敬!

奇葩加无知!意大利宣称新冠病毒不是病毒,而是细菌*

新冠肺炎突发新闻! Breaking Covid news! 3/9/2021 來自Line Italy has allegedly discovered covid is not a virus, but a bacterium. 据称,意大利发现新冠病毒不是病毒,而是一种细菌。 It clots the blood and reduces the oxygen saturation from dispersing throughout the body. 它会使血液凝结,降低血氧饱和度,使其无法扩散到全身。 They went against the WHO’s that no bodies be autopsied. When Italian Ministry of Health ordered many autopsies, they found the blood was clotted in all of the patients veins. 他们违背了世卫组织的规定,不允许尸体解剖。当意大利卫生部下令进行尸检时,他们发现所有病人的静脉里都凝结血块。 They immediately started using aspirin 100mg and a coagulant medication.